(原标题: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保密、暂缓豁免披露等内容。公司应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质量。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审批程序,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执行人。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应对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披露。公司应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公司应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