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此次会议,并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716,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37%。会议由董事长蒋志坚主持,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及接续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562,623,390股,占99.9833%;二是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562,570,396股,占99.9739%。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也分别投出了高比例赞成票。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