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须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决议内容涉及重大事项时,需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