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负责召集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选择和审查程序包括与相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提名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