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出具上市保荐书。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输变电设备业务和电力勘察设计及工程总包业务,致力于成为“电力能源综合服务商”。主要产品涵盖高压开关、封闭式组合电器、成套电器等。2022年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290.01万元、149,338.29万元、176,015.93万元和33,908.4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55.61万元、17,085.30万元、25,213.05万元和3,355.53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不超过85,557.82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和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