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述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特此说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