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新铝时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新铝时代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1、与交易相关方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2、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保密协议》;3、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名单和主要进程内容;4、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在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还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铝时代已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本次交易中按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