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董事长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则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明确表决意向。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布,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