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289,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188%。其中,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152,603,156股;网络投票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3,686,067股。中小投资者共127名,代表股份56,730,827股。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