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发布。该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战略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以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董秘任秘书。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研究和审核,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