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宇集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小毅))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小毅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此职位。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声明确认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其他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交所。若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