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稿)旨在规范公司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管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遴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集、资格审查、协商及提名等步骤。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