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且现场会议应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详细说明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等信息,并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下午3:00。
股东应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股、B股、优先股股东分别通过相应账户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投票后视为所有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相同意见的表决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时,投票数据将合并计算。公司应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并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查询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