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弘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的主体资格、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本及演变、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税务、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募集资金的运用、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发行人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依法纳税,业务经营符合环保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标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