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根据相关法规,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合法存续状态、股份减持规定遵守情况、是否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议审批程序等方面。核查结果显示,三家合伙企业均为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和承诺,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此外,中信证券还核查了臻镭科技的财务状况和股价表现,确认符合询价转让条件。最终,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