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人使用。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确保新项目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