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需严格审批,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并每年出具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