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须在2个月内举行。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