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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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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8,669,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98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外,还通过了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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