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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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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厦门市翔安区后堤路666号5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各议案均获得超过99.8%的同意票,中小股东的同意比例也均超过7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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