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任报告,收到报告当日生效。在改选出新董事前,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除非另有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公司应在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股东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董事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并配合后续核查。离职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公开。离职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责任的,不因离职而免除。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