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