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8月,公司已完成多项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7月至8月期间,公司陆续发布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并获得朝阳市国资委批复。2024年9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定为2025年8月12日,授予对象为96名,授予数量为531万股,授予价格为1.00元/股。回购注销涉及8名激励对象,共计261万股,其中25万股按授予价格回购,236万股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及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尚需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