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需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真实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项有利于顺利实施。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签字:郝晓峰、赵欣、鲍中元。日期: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