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8日修订)旨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讨论事项须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确定。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应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审议重大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特定情况下,如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提案须符合规定,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或15日发出,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提案内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10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电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