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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 2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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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和变动公司股份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近亲属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将按规定锁定,且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例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此外,相关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且需确保近亲属及相关组织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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