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薪酬涵盖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提出薪酬建议、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时,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