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
第一个议案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个议案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同样经过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