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7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发行2,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额25,000万元。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开能转债”,代码“123206”。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开能转债”的议案,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