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通知是否可行。减持计划需提前披露,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