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托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彭文成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63人,代表股份137,765,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015%。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3. 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第2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