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确保信息易于理解。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内容。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事项。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义务。信息披露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