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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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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所有能接触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制度所指信息包括所有尚未披露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如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相关信息。对于因法律法规要求或特殊情况需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公司应提示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并要求其提供个人信息备案。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报送。报送后应将审批表及《保密承诺函》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如发生泄密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向深交所报告。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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