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方案,并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等内容,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提供相关工作资料,确保会议顺利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