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出具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月2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审议事项等。会议于8月8日14:00在南京市中央路23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胜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59,453,380股;网络投票股东196人,代表股份42,767,369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