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按照规定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信息尚未泄漏;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是否属于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批流程包括:相关部门将信息告知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信息披露负责人员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管。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如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原因消除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及时披露。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