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