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特制定本细则。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深交所的联络,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确保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