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