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7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61,42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8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