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且无不良记录。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在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任。公司应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培训董事和高管等。董事会秘书还需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在受到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