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