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制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负责审议特定标准的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等依照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会负责督促检查。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