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理财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指公司通过银行存款产品、金融机构理财及其他投资工具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运作和管理,确保安全性、流动性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管理原则强调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投资理财资金应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公司需严格按照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实施投资,并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审批权限方面,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同,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审批的投资理财额度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可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实际发生的理财余额不应超过已审批的最高额度。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签订合同。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达到披露标准的投资理财信息。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