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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 闽灿坤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2025.8.7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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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闽灿坤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2025.8.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公司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董事辞任后60日内公司应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合法合规。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30日内依法解除相关人员职务。离职前,董事及高管须办妥业务文件、财务账目等移交手续,并签署确认书。原董事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离职董事和高管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等情况可追责,离职人员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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