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闽灿坤B-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2025.8.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工作规程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业绩考核等事项的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成员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