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闽灿坤B-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2025.8.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修订)》,该制度经2025年8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
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程序明确了内部报告流程,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勤勉尽责,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