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涵盖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财务部负责受理担保申请并对被担保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公关法务部配合审查。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性审核及累计总额控制审核,并组织履行审批程序。公司不得为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等情形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披露信息。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担保事项合法合规。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