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55,537,551.65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支付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并授权财务部门办理专户注销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终止。
截至2025年8月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9,608,332.2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52,221,081.89元,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5,537,551.65元,差异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老旧风机更新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公开招标降低成本,合理控制费用,导致募集资金节余。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