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并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需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证明其勤勉尽责。制度自2025年8月起生效。